集合理财,又称为券商集合理财,是资产管理业务的一种形式。和证券投资基金一样,都属于资产管理业务类型。证券投资基金、资金信托产品、集合资产管理产品,分别由基金管理公司、信托投资公司、具备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进行管理和运作。
不同之处在于,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可以将持有的份额赎回或转让,而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和资金信托产品不得公开发行,也不能在证券交易场所流通。
2、投资者定位以及投资风格不同
基金是大众化的理财产品,是公募产品;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则带有一定的私募性质,目标客户群多为中高端客户。券商设立的非限定性集合计划接受单个客户的资金不得低于10万元,而设立的限定性集合理财计划则要求单个客户的资金不得低于5万元。
此外,券商集合计划的股票投资下限可以低至0,而基金都有持仓下限,特别是股票型基金的最低持仓下限为80%。
3、范围不同
资产管理业务的范围很大,囊括了大部分的信托业务和委托理财业务。信托合约的当事人是委托人、受托人、受益人三方,营业信托的受托人在法律上要求较为严格,是经有关部门批准专门经营信托业务的法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