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及结合目前的司法实践,在OTC交易中,U商可能涉及的刑事罪名有:非法经营罪、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、犯罪所得收益罪、洗钱罪、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、诈骗罪、开设赌场罪等。但OTC商家仅仅是通过搬运,低买高卖,获得差价利润,这显然与该罪名中的“资金支付结算”的行为模式不相符。...
最近有很多咨询师问,一直听说做U商挺赚钱的,网上也看到很多人在做。不知道有没有法律风险。所以今天就来说说我对OTC商家用USDT搬砖套利的看法。
OTC商家(U商)“搬砖套利”是什么意思?
通常是指U商在火币、币安、okex等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上,通过高抛低吸USDT赚取差价。
U企业能做生意吗?
答案是可以的,毕竟,中国并没有禁止个人之间的法定货币和虚拟货币之间的交易。鼠标点击几次,操作简单的买卖动作,可以套利数千甚至更多。
可是。 (注意,但是来了)
以上只是理想状态。如果U业务交易次数过多,交易流量过大或转账过频繁,那么你将面临:
支付宝或微信永久封号
银行风险控制部门多次致电调查
银行卡被冻结
涉嫌洗钱
被公安传唤
被诈骗
……
(等可能)
面对行政处罚或冻卡、标题,真的很大。U业务可能不得不多次前往银行和行政机关进行合作调查,并提交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据材料。
但更严重的情况是涉及刑事法律风险。
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现行司法实践,在OTC交易中,U商会涉及的刑事犯罪包括:非法经营、隐瞒、隐瞒犯罪收入、犯罪收入、洗钱、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、欺诈、开设赌场等。
刑事风险非法经营罪
(1)涉案情况
一个案例:苏某向很多人介绍购买虚拟货币,用自己的储蓄卡帮助别人买卖几次,被法院判处非法经营罪[i]。
由于OTC交易没有被中国法律定性为违法犯罪行为,中国也不禁止个人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之间的交易,那么为什么OTC企业涉及非法经营呢?
让我们来看看法律规定,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的规定,“(三)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……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”。
这里的“非法资金支付结算”,是指帮助他人开展大额资金转移业务,非套现的行为。
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《支付结算办法》,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结算的中介机构。非银行机构从事支付结算业务的,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取得《支付业务许可证》。
因此,侵权人不具备法定资金支付结算业务资格,非法为他人提供国内资金转移、分散提取现金等服务的,构成本罪。例如:地下银行洗钱。
(2)辩护要点
从犯罪构成要件的角度来看,律师不能起诉或者无罪辩护会有更大的把握。辩护策略大致如下:
首先,如何理解“资金支付结算”?
中国并没有否认虚拟货币具有一定的价值,如BTC,它被定性为“特定的虚拟商品”。但法律规定,虚拟货币并不具有与货币相同的法律地位。
“支付结算”是货币之间的资本转移。由于虚拟货币被视为“商品”,因此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之间的交换不能被视为“资本支付结算”。
此外,非法经营罪中的“资金支付结算”行为模式一般为大量收款后,扣除一定比例的手续费/服务费,然后大量转入代付账户。侵权人协助他人从事大量代收代付服务(如从公共账户转私人账户套现),具有获取手续费收入的主观动机。然而,OTC商家只通过运输、高抛低吸获得差价利润,这显然与犯罪中的“资金支付结算”行为模式不符。
二是OTC商户搬砖套利属于个人交易。在《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》(以下简称《94公告》)中,只禁止ICO和交易所从事交换和信息中介业务。因此,C to C 这一举动,也没有被中国禁止,属于公民之间合法买卖虚拟货币的民事行为。
第三,刑法构成非法经营罪,应当达到“情节恶劣”的程度。根据本罪立案标准的有关规定,“非法资金支付结算业务”金额应当在200万元以上,或者非法收入应当在5万元以上。OTC业务流量不符合上述标准的,自然不构成犯罪。
此外,通过运输赚取差价的行为应被视为一种合理的盈利方式,“法律事务明确规定不为罪”。根据刑法的谦虚原则,行为人的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。没有必要受到刑法的惩罚。